1月7日,民进新疆第八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视频)。会议由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洪春华主持。
会议学习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2022年工作报告》(草案)。
洪春华指出,2022年,民进新疆区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和会内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支持内部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推动会内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洪春华强调,作为会内监督工作的专责机构,2023年,新一届内部监督委员会要继续在民进新疆区委会的领导下,提高认识,发挥作用,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纪要》《条例》精神,落实民进十三大关于会内监督的工作部署;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履职和各级组织、会员遵守会章、履行民主党派职责情况的监督,为加强区委会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委员们一致表示,要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会内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做出应有的贡献。
内部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