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政治协商工作,开启了推进政治协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篇章,成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鲜明主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是第一位的要求。《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开展政治协商工作,自觉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中共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推进民进制度建设与《条例》制度化要求相适应。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进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规章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包含不同位阶规章制度于一体的制度体系,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民进会员有序、高效参与到政治协商工作中,着力提升政治协商实效。
民进中央将团结带领全体民进会员,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职能定位,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谈《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